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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 Ozon-rFBS 资费规则(待审核)

状态:规则已完成首轮业务 Review,仍须用 CEL 实际账单复算后才能作为生产报价规则启用。

来源:CEL最新资费试算表V6.17.xlsx 的 OZON-rFBS 工作表;读取时间:2026-09-01。本文按工作表展示内容与单元格公式转写,并参考旧项目 web/js/app.js 的试算逻辑核对单位与计算表达。原 Excel 未被修改。

1. 范围和统一口径

  • 首期服务商:CEL。
  • 首期模式:Ozon-rFBS。
  • 本文所有运费、商品货值阈值均为 人民币 CNY;重量为 kg;尺寸为 cm;体积重同样为 kg。
  • 工作表的 Q9 输入格标注为“填入销售价格/人民币(元)”,下文称“商品货值”。商品货值固定以人民币(CNY)计价:它不是采购成本,也不是包裹申报价值;它用于判断商品适用哪个 CEL 产品类型:例如 ≤135 CNY 适用 Extra Small/Budget,135 < 货值 ≤635 CNY 适用 Small/Big,635 < 货值 ≤22,525 CNY 适用 Premium Small/Premium Big。系统报价时以最终建议销售价按本次汇率折算得到的人民币金额作为商品货值。
  • 商品货值会与佣金档、物流产品类型相互影响:不同 CEL 产品类型的固定费、每 kg 单价、尺寸限制和是否计抛不同;产品类型改变会改变物流费,进而改变建议售价和商品货值。因此必须在同一次报价中求得稳定结果,不能先固定一个物流产品类型。
  • 所有 CEL 费率均是“每票固定费 + 按计费重量的单价”。例如 46.80 CNY/kg + 3.12 CNY/票 等价于源表的 0.0468 CNY/g + 3.12 CNY/票。
  • “不计抛”表示只使用实际重量;“计抛”表示按规则计算体积重并与实际重量取大。源表不要求所有渠道用同一体积重公式。

2. 从源表得到的 CEL 产品类型

2.1 低货值:货值 ≤ 135 CNY

产品类型 运输方式 源表渠道名 时效 实际重量 尺寸/计抛 运费公式(CNY)
Extra Small(超级轻小件) 陆空特快 Express Extra Small 5–10 天 0 < W ≤ 0.5 三边和 ≤90,最长边 ≤60,不计抛 46.80 × W + 3.12
Extra Small(超级轻小件) 陆空标准 Standard Extra Small 10–15 天 0 < W ≤ 0.5 同上 36.40 × W + 3.12
Extra Small(超级轻小件) 陆运经济 Economy Extra Small 15–25 天 0 < W ≤ 0.5 同上 26.00 × W + 3.12
Budget(低客单标准件) 陆空特快 Express Budget 5–10 天 0.5 < W ≤ 30 三边和 ≤150,最长边 ≤60,不计抛 34.32 × W + 23.92
Budget(低客单标准件) 陆空标准 Standard Budget 10–15 天 0.5 < W ≤ 30 同上 26.00 × W + 23.92
Budget(低客单标准件) 陆运经济 Economy Budget 15–25 天 0.5 < W ≤ 30 同上 17.68 × W + 23.92

源表在 Budget 行显示“密度 kg/m³”,公式为 实际重量 ÷ (长×宽×高) × 1,000,000,但该密度没有参与任何可见的运价或有效性公式;新系统只记录为参考指标,不能擅自增加密度限制。

2.2 中货值:135 < 货值 ≤ 635 CNY

产品类型 运输方式 源表渠道名 时效 实际重量 尺寸/计抛 运费公式(CNY)
Small(轻小件) 陆空特快 Express Small 5–10 天 0.001 ≤ W ≤ 2;最小计费重 0.001 三边和 ≤150,最长边 ≤60,不计抛 46.80 × W + 16.64
Small(轻小件) 陆空标准 Standard Small 10–15 天 0.001 ≤ W ≤ 2;最小计费重 0.001 同上 36.40 × W + 16.64
Small(轻小件) 陆运经济 Economy Small 15–25 天 0.001 ≤ W ≤ 2;最小计费重 0.001 同上 26.00 × W + 16.64
Big(大件) 陆空标准 Standard Big 10–15 天 2 < W ≤ 30 三边和 ≤310,最长边 ≤150;计抛,体积重 V=L×W×H÷12000;ceil(V) ≤31 26.00 × CW + 37.44
Big(大件) 陆运经济 Economy Big 15–25 天 2 < W ≤ 30 同上 17.68 × CW + 37.44

其中 Big 的计费重 CW = max(W, roundup(V, 3)),即体积重先向上取到 3 位小数,再与实际重量取大;有效性判断使用 ceil(V) ≤31。注意此处最大限制是实际重量 30 kg、体积重向上取整后 31 kg,不是笼统的“计费重 ≤30 kg”。

2.3 高货值:635 < 货值 ≤ 22,525 CNY

产品类型 运输方式 源表渠道名 时效 实际重量 尺寸/计抛 运费公式(CNY)
Premium Small(高客单小件) 陆空特快 Express Premium Small 5–10 天 0.001 ≤ W ≤ 5;最小计费重 0.001 三边和 ≤250,最长边 ≤150,不计抛 46.80 × W + 22.88
Premium Small(高客单小件) 陆空标准 Standard Premium Small 10–15 天 0.001 ≤ W ≤ 5;最小计费重 0.001 同上 36.40 × W + 22.88
Premium Small(高客单小件) 陆运经济 Economy Premium Small 15–25 天 0.001 ≤ W ≤ 5;最小计费重 0.001 同上 26.00 × W + 22.88
Premium Big(高客单大件) 陆空标准 Standard Premium Big 10–15 天 5 < W ≤30 三边和 ≤310,最长边 ≤150,次长边 ≤80;计抛,V=L×W×H÷12000;ceil(V) ≤80 29.12 × CW + 64.48
Premium Big(高客单大件) 陆运经济 Economy Premium Big 15–25 天 5 < W ≤30 同上 23.92 × CW + 64.48

Premium Big 的计费重同样为 CW = max(W, roundup(V, 3))。源表允许计费重因体积重高于实际重量,但体积重向上取整后不得超过 80 kg。

2.4 香港空运:不纳入一期

源表 OZON-rFBS Tab 包含 CEL Express HK(香港空运)渠道,但已确认不纳入一期,也不在首期定价工具中展示或参与报价。此规则不录入首期 CEL 规则集;如未来启用,需重新审核其货值、体积重除数和 0.1 kg 进位方式。

2.5 源表默认样例复核

工作表默认输入为:货值 100 CNY、实际重量 0.99 kg、尺寸 30×31×11 cm。它符合 Budget 的货值、重量和尺寸限制,源表缓存结果为:

渠道 源表结果 复算
Express Budget 57.8968 CNY 0.99 × 34.32 + 23.92 = 57.8968
Standard Budget 49.66 CNY 0.99 × 26 + 23.92 = 49.66
Economy Budget 41.4232 CNY 0.99 × 17.68 + 23.92 = 41.4232

上述三项与单元格公式、缓存值一致。其余首期常规产品类型因货值或重量范围不符而为空;HK 虽有 115 CNY 的源表结果,但因不纳入一期而不进入新系统报价。

3. 返回服务与服务方式

所有源表渠道都标注支持“PUDO 到取货点 / Courier 到门”。工作表附注建议优先使用到取货点。

产品类型 源表退货服务
Extra Small、Budget 免费销毁;不支持改派;不支持退回。
Small、Big、Premium Small、Premium Big 免费销毁;支持改派;支持退回,退回收费为正向运费 × 1.5。

上述退货信息暂作为物流服务元数据展示,不进入首期单件售价公式;若日后将预期退货成本计入“其他费”,必须建立单独、可配置的预期损失规则。

4. 系统报价时的计算顺序

  1. 从全局当前平台/店铺读取 Ozon-rFBS、CEL 和默认定价方案;读取 SKU 的采购成本、有效包装重量及长宽高。
  2. 根据商品类目映射获取佣金类目,逐佣金档取候选佣金率。
  3. 对每个 CEL 产品类型/运输方式,按货值、重量、尺寸和计抛规则验证可用性,并以其运费公式计算跨境物流费。
  4. 因为销售价 CNY 等值同时决定佣金档位和CEL 产品类型,引擎必须枚举“佣金档 × CEL 渠道”的候选组合,依据完整定价公式求售价,再回验:
    • 销售价命中该佣金档;
    • 销售价折算的 CNY 货值命中该 CEL 产品类型;
    • 重量、尺寸、体积重与货值均合规。
  5. 只有全部回验通过的候选结果才展示。结果卡显示 CEL 产品类型、运输方式、计费重、是否计抛、物流费、佣金档位、各规则版本与完整成本拆分。
  6. 在多个有效候选中,按用户选定的默认运输方式优先;即时试算同时横向展示所有有效方式。可额外标记“物流费最低”,但不得将其默认等同于最推荐方式或自动替代用户方案。

5. 与旧项目 web 试算逻辑的关系

旧项目 web/js/app.js 的 low/high/high2 运费常量只覆盖了部分 CEL 数字:例如 Extra Small 的 46.80/36.40/26.00 +3.12、Budget 的 34.32/26.00/17.68 +23.92、Small 的 46.80/36.40/26.00 +16.64。但旧逻辑:

  • 不区分 CEL 的货值产品类型;
  • 未实现 Big/Premium Big 的体积重除数和计费重;
  • 采用固定 12% / 18% 佣金及固定总抽成,不能用于新项目的类目阶梯佣金;
  • 将“贴单费”拼入物流费,新项目应按需求将“跨境物流费”与“国内运费 + 代贴单”分别显示和保存。

因此旧项目仅用来辅助理解源表单位和部分历史费率,不能直接复用为 Atlas 的 CEL 报价实现。

6. 需要你 Review 的源表疑点

以下均为源表“展示文字”和“单元格公式”不完全一致之处。本文保留来源差异,并在需要形成可读规则时采用了较保守的暂定表达;正式启用前必须由你确认:

  1. Premium Small 陆空特快单价:已确认首期资费为 0.0468 CNY/g + 22.88 CNY/票,规范化记录为 46.80 CNY/kg + 22.88 CNY/票。源表资费文字为 0.046.88 元/克 + 22.88 元/票,其单元格公式则写作 46.88 × W + 22.88;两者均与已确认规则不一致,作为来源差异保留,导入时不得使用源表的 46.88。
  2. Small / Premium Small 的最小重量:已确认最小实际重量和最小计费重均严格为 0.001 kg。系统以 kg 存储并支持 3 位小数输入;不计抛渠道的计费重直接使用有效实际重量,不能低于 0.001 kg。HK 不在一期范围。
  3. Big 和 Premium Big 的计费重精度:已确认暂按源表规则执行:体积重按 roundup(V, 3) 向上取 3 位小数后,与实际重量取大;资格上限仍用 ceil(V) 判断。
  4. 香港空运:已确认不纳入一期,不建立首期规则、不展示也不参与报价。

7. 启用前检查清单

  • 完成上述四个源表疑点的首轮业务确认。
  • 已确认“商品货值”等于 Ozon 最终销售价按当次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CNY)金额,并用于匹配 CEL 产品类型。
  • 确认各产品类型的“商品货值”是否等于 Ozon 最终销售价的 CNY 折算值。
  • 为每条 CEL 规则补充生效日期、版本号和录入/审核人。
  • 与 CEL 用一组真实包裹数据(至少各覆盖 Extra Small、Budget、Small、Big、Premium Small、Premium Big)复算并对比报价。
  • 确认佣金档位与 CEL 货值类型同时跨档时的最终报价和边界行为。